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九三学社娄底市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九三学社娄底市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根据“三定”方案确定。九三学社娄底市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执行《九三学社章程》和上级社组织规定和决议,团结广大社员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2、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提高社员政治思想素质。3、联系九三学社社员和党外知识分子,了解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反映意见和建议,协调关系。4、围绕市委、政府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组织社员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撰写调研报告,积极建言献策。5、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三个为主”的方针,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社的组织发展工作。6、开展科技咨询、科技扶贫、义诊、讲学等社会服务。7、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物色、考察、培养人才,建立后备干部队伍,向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推荐、输送人才。8、指导基层社务工作。9、完成中共市委、市委统战部和社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九三学社娄底市委员会机关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加挂组宣科牌子),编制4名,专职副主委1名(副处级),秘书长1名(正科级),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九三学社娄底市委员会无二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九三学社娄底市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九三学社娄底市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03.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3万元,上升2.90%。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人员工资略有增长和追加了2021年换届工作经费。
2022年度支出总计103.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3万元,上升2.90%。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人员工资略有增长和追加了2021年换届工作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02.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63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0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1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3.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3万元,上升2.90%。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人员工资略有增长和追加了2021年换届工作经费。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3.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3万元,上升2.90%。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人员工资略有增长和追加了2021年换届工作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2万元,上升4.23%。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工资略有增长和追加了2021年换届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5.36万元,占比91.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1万元,占比2.99%;住房保障支出(类)5.45万元,占比5.2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1.25万元,支出决算为9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11万元,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33万元,支出决算为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7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6.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2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47万元,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47万元,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与上年相比增加0.01万元,上升2.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略有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7万元,占10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个,来宾34人次,主要是兄弟市州社市委来娄调研、交叉检查社务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99万元,年初预算数45.44万元,追加了2021年换届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67万元,用于年初计划的各类会议,人数150余人,内容为主委会议、社市委扩大会议、各类专门会议等;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7.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8.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1.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1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提取的专用基金、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1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6.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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