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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 庆华诞】“学党史 促改革” ----娄底侨联创新“维侨四机制”

“学党史 促改革” ----娄底侨联创新“维侨四机制”

作者:李迎春 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1日 字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将深化侨联改革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在侨联落地见效,娄底市侨联联合娄底中院建立涉侨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为满足涉侨纠纷需求,妥善化解涉侨纠纷开辟了“绿色通道”,这是娄底市侨联维权工作提质增效的创新举措。

近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娄底市侨联联合发文《关于开展涉侨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侨联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协助调解涉侨民商事纠纷案件的意见》(娄中法发〔2021〕2号文件),《意见》明确诉调对接工作的范围是,当事人一方或各方是华侨、归侨、侨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各类民商事案件。涉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外籍华人及其眷属、归国留学人员纠纷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意见》有四大亮点,一是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在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侨纠纷调解工作室或窗口。二是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对起诉到法院的涉侨纠纷,可在征得各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后,委派给同级侨联组织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确认其效力;三是建立涉侨纠纷化解信息库,积极稳妥开展在线调解,方便海外华侨跨国纠纷的高效处理。四是建立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交流制度和诉调对接激励制度,推动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向纵深发展。

《意见》还对关于侨联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协助调解涉侨民商事纠纷案件作了具体规定。

现在,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和各县市区侨联正在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侨联的职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满足侨界群众的新期待,推动侨联维权工作高质量发展,依法便捷高效处理涉侨纠纷,为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侨联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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